北京明思达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明思达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500元。
2025年7月15日,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对两辆台铃牌的两种型号两轮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确认并签字。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13日对台铃牌型号TDT7017Z加装了后座及前保险杠;对台铃牌型号TDT7S083Z加装了后座及前保险杠、前挡风板。自开业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共
加装台铃牌两种型号电动自行车各7辆,无解除限速、加装大功率电池等行为。当事人对加装车辆均未售出。
综上,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2018公布)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5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