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医院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及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杭州天目山医院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及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4597.84元。
2025年3月18日,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当事人在某平台搜索网页发布“【浙】浙江腋臭中心-杭州天目山医院-引领华东腋臭诊疗”及“腋臭医院-浙江人治腋臭必选-杭州天目山医院”医疗广告,且广告中含有“引领华东腋臭诊疗”“浙江人治腋臭必选”等引人误解的内容,以及含有“可达到一次去除的效果,无痛无痕清新腋臭,治疗时间短,创口小,不住院”涉及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违法,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4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拓展业务,于2025年3月15日在某平台搜索网页发布了“【浙】浙江腋臭中心-杭州天目山医院-引领华东腋臭诊疗”及“腋臭医院-浙江人治腋臭必选-杭州天目山医院”两条付费搜索医疗广告。在上述两条付费搜索医疗广告中,有“引领华东腋臭诊疗”、“浙江人治腋臭必选”等表述,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数据或证明材料,易使公众对当事人的医疗机构资质、权威性及诊疗技术等产生误解;及有“可达到一次去除的效果,无痛无痕清新腋臭,治疗时间短,创口小,不住院”等表述,存在涉及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情形。上述两条医疗广告发布前当事人曾向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了医疗广告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当事人认为经过审批的医疗广告样本,起不到宣传的效果,就让公司员工以这份《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的广告成品样件为蓝本,增加了包括“引领华东腋臭诊疗”“浙江人治腋臭必选”及“可达到一次去除的效果,无痛无痕清新腋臭,治疗时间短,创口小,不住院”等内容后,发布到某平台搜索网页。上述两条医疗广告发布的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审批的内容不相符,当事人发布上述两条医疗广告的行为属于发布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医疗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制作及投放发布上述两条医疗广告的费用分别为806.45元和343.01元;所以该两条医疗广告制作及发布的总广告费用为1149.46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597.84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