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茂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福建茂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9000元。
2025年4月3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玉屏街道一拂街环球大厦三面户外广告牌上发布“逢开即罄势在必涨”等广告用语,当日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自2025年2月6日开始,当事人为了销售星河颂2期面积122-142m²、168-263m²、355m²的商品房,在玉屏街道一拂街环球大厦三面户外广告牌上发布“逢开即罄势在必涨”等广告用语,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于2024年11月中旬首推星河颂2期5号楼盘及后续推出上述面积楼栋均未售罄,且未出现上述面积楼栋普涨的情况,与当事人对“逢开即罄势在必涨”的诠释(即“楼栋一开盘就立即卖完,且必定会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不符,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案虚假广告的费用共计3000元。
综上,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