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1880元。
2025年4月17日,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位于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麓府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微信公众号“成都麓府”中有“凌云公馆,落笔之处既拥有城市传统高端居住体系,又具备现代化的城市规划与配套,是难得一见的高端中央居住区”“作为专为高净值人群打造的纯居高端作品,凌云公馆,位于整个地块的最佳位置”等文字内容且部分文章内未标注预售许可证号。
经查,当事人为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于2019年12月19日注册了微信号为CDlufu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成都麓府内: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17日,发布“公寓所在,即是一座城市繁华核芯”“一个圈层一个世界|识鉴同频背后的圈层效应”“国风独栋,传世府院”等文章。2025年4月18日,当事人自行下架上述公众号文章完成改正。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188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