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众力房地产 因存在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铜川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众力房地产”或“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铜市监处罚〔2025〕18号),针对其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处以罚款14136.83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1日,执法人员根据陕西省广告监测系统监测的违法广告线索对铜川众力房地产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该公司微信公众号“铜川鸿翔逸境”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推文,与陕西省广告监测系统监测发布内容一致,内容属实。
经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4月21日将设计排版好的广告素材找铜川新区创意达广告制作部进行印制,内容含“步行仅需15分钟即可到达、铜川市第一中学(南校区)12分钟/3分钟、大耀城15分钟/4分钟、阳光广场12分钟/3分钟、铜川市图书馆7分钟/1分钟”等,共印制宣传彩页3万份,宣传彩页费用共计9518.8元(含税94.25元)。宣传彩页数量较大,违法宣传用语较多,包含了微信公众号的违法宣传用语,宣传彩页印制费用9424.55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违法事实。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9424.55元的1.5倍罚款,即14136.83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