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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起亮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肉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起亮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肉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45291.6元。

  2025年1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牛腩”进行监督抽查。抽检机构工作人员从其中一四分体抽取部分牛肉,抽样数量2.55kg(含备样1kg),购买价格46元/kg。2025年2月5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CAIQFQX25000046004,食品名称:牛腩,检验项目:水分;计量单位:g/100g;标准指标:≤77.0;实测值:77.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并于2025年02月13日申请了复检。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牛肉备样进行复检,2025年02月19日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CMRCSYSc12025FJ2;产品名称:牛腩;类别:复检检验;检验项目:水分,(g/100g);标准值:≤77.0实测值:77.9;结论:不符合。检验结论:该样品经检测,水分不符合C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1322.9元,违法所得为11322.9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3968.7元;没收违法所得:11322.9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