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卢氏食品厂 因涉嫌存在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沈阳市卢氏食品厂因涉嫌存在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被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5116元。
当事人于2025年1月1日生产的鑫盧記牌绿豆饼(绿豆味)规格型号为360克/袋,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行为已构成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造成此结果的原因是在生产配料过程中,电子称显示屏坏了,配料工人没有及时汇报,凭经验添加了食品添加剂,造成该批次产品山梨酸添加量超标,致使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上述涉案食品,并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召回计划,发布了召回公告(产品已全部销售)。该批产品共生产25箱,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共计为700元,共获利116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