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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味美(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因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钥味美(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0元。

  2025年6月24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复合调味酱(香辣味J601)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食品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2025年1月9日共生产复合调味酱(香辣味J601)148袋,据当事人供述,生产上述产品成本价约为1元/袋,出厂销售价格为2元/袋,因产品全部未售出,无偿提供给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16袋,确认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的货值为296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能够提供复合调味酱(香辣味J601)各原料的进货凭证及成品检测报告,根据当事人供述,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部分原料用量过大或原料成分叠加导致。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