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麦谷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因存在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陕西麦谷优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铜市监处罚〔2025〕30号),针对其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没款1004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8日,执法人员收到转来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2份,报告载明当事人2025年5月16日销售的绿豆芽,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5月16日共购进涉案绿豆芽5kg,当日全部售出,销售价为8元/kg。本案货值金额40元,销售金额40元,违法所得4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没款共计1004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