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裕恒粮油因涉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乌海市裕恒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裕恒粮油”或“当事人”)因涉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6320元。
海勃湾市监处罚〔2025〕1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20日,执法人员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明查暗访检查记录表,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经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是从2024年1月开始生产菜籽油的,共生产了5000斤菜籽油,其中装桶销售了16桶,名称:浓香菜籽油,净含量:20L,销售价每桶270元,其他均为散装销售,销售后剩1桶浓香菜籽油,已下架整改。违法所得共计4320元,货值金额共计4590元。产品外包装食品生产加工登记证编号:DJ150302421000036102,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登记编号为:DJ1503020421,负责人称换登记证了,但还是按以前的编号印的,以上均为当事人陈述。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320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632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