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放牛点食品因涉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青海放牛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放牛点食品”或“当事人”)因涉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5053.5元。
宁市监处罚〔2025〕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牛气冲天”牦牛养生汤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蛋白质、水分项目不符合标注的执行标准GB/T23586-2022《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的要求。
经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2025年4月10日当事人与青海为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贴牌代加工合同》,代委托生产“牛气冲天”牦牛养生汤。当事人共生产“牛气冲天”牦牛养生汤603袋,其中交付委托方青海为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600袋。截至2025年7月15日已出库276袋,库存324袋。另查:当事人生产的“牛气冲天”牦牛养生汤产品原料牛鞭由青海为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辅料(枸杞、香辛料等)由当事人采购。当事人共生产了603袋,货值金额2713.5元。扣除当事人辅料成本0.6元/袋,违法所得234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库存的不合格批次牛气冲天牦牛养生汤324袋;2.没收违法所得2340元;3.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2713.5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