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瑞禧宴酒店因涉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瑞昌市瑞禧宴酒店(以下简称“瑞昌瑞禧宴酒店”或“当事人”)因涉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000元。
九瑞市监处罚〔2025〕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4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在当事人的厨房对其用于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青辣椒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抽样,并委托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5年10月10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2025年9月4日瑞昌市瑞禧宴酒店从瑞昌市刘某芬蔬菜摊购进的青辣椒,金额63.6元,已于当日全部用完。未索取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未签订采购合同,没有销售记录。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购进了5.2斤青辣椒重金属超标,涉案金额为63.6元。虽然索票索证,但未索取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存在过错。因无销售记录,当事人购进5.2斤,抽样5.2斤,故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7日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