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至善养老产业 因存在未按规定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等行为被通报批评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依法对中商至善(石嘴山)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至善养老产业”或“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石惠市监处罚〔2025〕85号),针对其未按规定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等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4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电梯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经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仅提供2025年6月20日任命陈某龙为电梯安全总监、李某颖为电梯安全员的任命文件,未制定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岗位职责,未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日管控记录中存在虚假记录,周排查报告中安全总监未签字,月调度会议未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并听取汇报。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通报批评。(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