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蛟河市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违法行为,被吉林省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5年4月28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药品陈列柜摆放药品1.“迪巧”牌碳酸钙D3咀嚼片(III)1瓶,是当事人从吉林市瑞信药业有限公司购进;2.“川石”牌克霉唑乳膏4盒;3.“川石”牌克霉唑乳膏1盒,以上药品现场检查时全部超过有效期。
经查,涉案药品:1.“迪巧”牌碳酸钙D3咀嚼片(III)1瓶;2.“川石”牌克霉唑乳膏4盒;3.“川石”牌克霉唑乳膏1盒,以上5盒“川石”牌克霉素乳膏均是当事人从吉林市瑞信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以上药品货值金额共53.3元,当事人均可以提供购进票据、厂家资质。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该店医药管理系统GSP销售出库分析记录,发现涉案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没有销售,因此没有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迪巧”牌碳酸钙D3咀嚼片(III)1瓶;“川石”牌克霉唑乳膏4盒;“川石”牌克霉唑乳膏1盒。2.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