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辛庄村卫生室因涉嫌存在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辛庄村卫生室因涉嫌存在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元。
2025年2月28日,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药品货架上存放有药品牛黄上清片3盒,开塞露18支,上述两种药品均已超过有效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上述产品为劣药。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5日从北京源通康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10盒牛黄上清片,销售单价为6元/盒,已使用7盒,均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3盒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未使用;于2023年4月19日从北京源通康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20支开塞露,销售单价为1元/支,已使用2支,均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18支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未使用。货值金额共计36元,无违法所得,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药品予以扣押。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