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乐扬君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成都青羊乐扬君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被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0元。
2025年5月8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处进行巡查,发现当事人正畸室的操作台上有2支“复合树脂充填材料(A2)和(A3.5),都均已过有效期限。
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复合树脂充填材料(A2)和(A3.5)是2023年5月26日从经销商成都亚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共计数量2支,购进单价为109元/支,其货值金额总计218元,已使用完,无库存,因该产品主要使用于公司员工技能培训,未用于患者,没有额外收取费用,故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