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顺隆捷因涉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遵义市顺隆捷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顺隆捷”或“当事人”)因涉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0000元。
播市监行处字〔2025〕2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26日,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在2025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业务时,存在人为干扰减小加载功率降低标准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行为。
经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存在通过对比加载减速法检测过程数据发现,323台车辆检测过程中测功机载荷数据异常,存在人为干扰减小加载功率降低标准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行为。还存在双怠速检测过程按照检验标准油温需要达到80摄氏度,贵Axxxxx、贵Cxxxxx这俩台车直接跳过未进行测量的行为。
当事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当事人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综上,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4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