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寒梅保温材料厂因涉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德清县寒梅保温材料厂(以下简称“德清县寒梅保温材料厂”或“当事人”)因涉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1000元。
德市监处罚〔2025〕6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8日,执法人员收到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2025年5月19日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绝热用玻璃棉板经抽样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绝热用玻璃棉板,并处罚款11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