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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瑞雪装饰因涉销售的商品应当经过认证而未经认证被查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本溪市瑞雪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瑞雪装饰”或“当事人”)因涉销售的商品应当经过认证而未经认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600元。

  本明市监处罚〔2025〕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29日,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声称当事人为其装修过程中,存在不依照约定提供材料的行为,当事人提供的钢化玻璃无相应的工厂代码。

  经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在与举报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示了两份材料,其中一份为工程预算单(家装),材料中标注“立邦免胶石膏”;另一份为材料单,上有图片,标注“立邦配套系列”,装修过程中使用的为“立邦漆专卖店专供配套辅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标注了两种产品,产品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经营过程中并未就其差别进行解释说明,对合同相对人极易造成误解,且两种产品之间在价格、规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应当认定当事人存在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的行为。产品价格为23元/袋,共计使用了20袋,货值金额为460元,无违法所得;提供的钢化玻璃购进价格为300元,提供给举报人价格为600元,其中包括人工费、运输费等。当事人未能提供该玻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五条第十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