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迪娃儿童玩具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平乡县迪娃儿童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乡迪娃儿童玩具”或“当事人”)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3040元。
冀市监邢处〔2025〕130532250004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2日,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不合格后处理委托书,在2025年国家总局开展网络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销售型号为BW-6511的儿童推车产品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束缚系统的强度项目不符合GB14748-2006标准。
经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2025年6月份到7月份生产的,该批不合格型号共计生产40辆,销售价格为148元/辆,产品已全部销售,每辆利润30元,共获利润1200元。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920元,违法所得120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以货值金额5920元2倍罚款1184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3040元。(张忠)